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征集
申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三)具有相当于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六)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七)可保证2024年内完成赴法开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八)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九)优先支持未获过本计划资助的候选人。
申报领域:
2024年度本计划优先领域为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
扶持内容:
一、2024年度拟资助18名科研人员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入选人员赴法交流所需国际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二、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两次拨付资助经费前,派出单位均需提供与拨付经费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正式发票,执行管理机构在收到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资助经费。
三、资助经费可用于购买在法交流期间保险,入选人员须在行前将已办理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险)发送至执行管理机构。
四、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短期交流,派出单位不得截留经费。
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自行联系法国科研机构或高校作为其在法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
二、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派出单位的上级组织推荐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填写汇总表并盖章,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执行管理机构,每个组织推荐部门最多推荐10名候选人;
三、组织推荐部门指派出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派出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四、派出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科研机构与高校。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1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寄至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处705室进行审核,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10名候选人。
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汇总表;
三、工作同意书,法方出具的工作同意书扫描件须同时发送至法国驻华使馆邮箱: 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四、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在职证明;
六、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https://xt.xmsme.cn/policyFunds/matters/policy20230420151901275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