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截至4月10日,2023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始申报!
“小巨人”迸发大能量,“专精特新”企业成稳增长生力军。厦门市自2014年起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促进上下联动,已累计培育14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列国内同类城市第6。
如何成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厦门市启动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
网上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023年4月17日
我市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自愿提出复核申请。企业申请后,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注:
1.鉴于本次为《实施细则》印发后首次组织申报,目前尚未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可同时参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除外);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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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执行,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相关概念详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中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具体如下:
01“专”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 3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
02“精”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03“特”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04“新”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05“链”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06“品”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申报流程
(一)线上线下结合申报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企业登录“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专区”(//py.xmsme.cn/)。按照《申报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需包含所需佐证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
(三)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经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线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17日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主要包括单独的申请书(两份)和胶装申报材料(一份),数据均需与申报系统填报资料保持一致,胶装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整本材料盖骑缝章。
(四)现场拷贝电子材料
企业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携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
报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部(非矿大厦旁)
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奖励扶持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管理提升、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等支持。
再次提醒:此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