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喷的火”是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申报的开始!
2018-04-16 22: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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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软件基地骨干企业的软件企业,首先应当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已办理入软件基地手续,并得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
(二)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在同行业中有示范带动作用,在近三年内承担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并已有两年以上的运营期;
(三)软件从业人员占员工总数的80%以上,硕士以上学历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占10%以上;
(四)企业已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近两年内无知识产权纠纷败诉记录;
(五)已建立软件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申报软件基地骨干企业的软件企业,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上年度年总收入6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收入占4000万元以上,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60%以上。
(二)上年度出口额占本企业年销售收入的75%以上,并且软件年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
(三)在当地软件产业发展中起着支柱作用,其软件销售收入每年都有较大增长,并连续两年在当地名列前两位。
申报程序
(一)软件企业填写申报表;
(二)软件基地推荐,经厦门市科技局评审通过,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三)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专家考察;
(四)科技部火炬中心审批,对符合本认定条件的软件企业颁发软件基地骨干企业证书及标牌。
申报咨询
辅导联系人:厦门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秘书处 洪雯雯 电话:2519961
报送地点:虎园路2号一楼政务大厅 电话:2025377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联系电话:202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