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经营场所,申请备案时在厦门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 得对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 产权的所有权,企业申报前拥有I 类自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申报前三年内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3.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一年缴交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超过6个月(含)的职工不少于5人;
5.近一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且不高于2亿 元,若低于50万元的,其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
6.近一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8.企业申请备案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扶持内容:
经核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将由市科技局为其编制市级高企编号。备案通过的企业名单同步在市科技局官网(sti.xm.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1.在线填报: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从i厦门(www.ixiamen.org.cn)进行登录(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360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进入i厦门页面后,点击“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资金申报”→“项目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填写“备案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2.纸质材料提交:在线填报的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纸质申报材料详见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清单(2023年版)
四、咨询电话:
创业树全国热线:400-6316-883。
五、申报指南:
1.申报企业向区工信局提交申请材料。
2.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3.区工信局将本年度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提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区工信局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经核查确认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将被取消其市级高企资格;经核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将由市科技局为其编制市级高企编号。备案通过的企业名单同步在市科技局官网(sti.xm.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