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不是规避企业用工风险的工具
企业为所有员工购买了意外险,是不是就可以规避企业的工伤赔偿责任?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以团体的形式为员工购买意外险,只能算是企业福利,不能转移企业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因此在获得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的意外伤害赔偿金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依然享有向企业进行工伤索赔的权利!
一、关于工伤,企业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安全生产法 》第53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职业病防治法》第59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的法律规定,所有职工发生工伤后均有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的保险金不能代替企业的赔偿责任!
二、面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企业该如何规避工伤赔偿风险?
(一)为什么有些员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由于各种原因,如企业临时招聘从事短期生产的员工,试用期内的员工,或者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类,必须与其他“四险”一起参加,对于企业来说费用比较高)等等,而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
这些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企业需要独自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赔偿责任!
(二)被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的情形不限于“工作场所内”,不限于每天8小时,这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工伤赔偿风险,特别是针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
(三)对接企业工伤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
为了转移企业的工伤赔偿风险,解决企业的用工顾虑,保险公司推出了“雇主责任险”,明确规定承担的是“依据法律企业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均简称《解释》)等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三、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谁可以解决企业的用工风险?
(一)为什么“团体意外险”不能转移企业的工伤赔偿责任?
1、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雇员的意外身故、肢体伤残,不含职业病!
2、团体意外险赔偿的项目不包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护理费、伤残就业补贴、误工费等等!
(二)雇主责任险如何体现对企业用工风险的转移?
1、员工工伤后,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将保险金支付到企业账户,由企业账户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
2、雇主责任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设置相应的赔偿项目,包括工亡赔偿金、工伤赔偿金,工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用、异地就医食住费等等!
3、承担企业工伤赔偿纠纷导致的法律费用。
如果企业只是希望增加员工的保险福利,而不是转移企业的用工风险,选择购买团体意外险是比较合适的;如果企业只是希望转移用工风险,承担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责任,那么购买团体意外险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四、雇主责任险还有哪些优势?
1、雇员定义涵盖范围广:覆盖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正式雇员,及各类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试用员工、临时劳务人员、短期工!
2、保障范围广:承担工伤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工伤以外的普通意外伤害赔偿!同时承担赔偿纠纷导致的企业与雇员之间的赔偿诉讼法律费用。
3、赔付流程简单:相较于工伤保险的复杂流程,雇责险作为商业保险流程较简单,赔付迅速,有助于减少矛盾摩擦。
4、可以单独购买:雇主责任险可以单独购买,企业只需要支付较低的费用,即可转移用工风险,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
5、雇责险保费可进企业生产成本,不挤占企业费用,可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6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人身意外险只能从企业福利费用中支出,保费不能税前扣除!
6、赔款支付到企业账户:雇责险并不直接将赔款支付到雇员个人账户,而是支付到企业账户,作为企业负责任的体现,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