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申请专利?申请国家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国家专利的条件是什么?既然做出了有创意的发明,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发明人都有申请专利的权利,而专利申请权又可以通过转让和继承获得,所以到底谁有资格申请专利?


发明创造申请国家专利的条件是必须符合“专利三性”,即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工业实用性。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我国授予的专利分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你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你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你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有了符合条件的发明,现在的问题轮到,谁可以将这些发明拿去申请专利呢?这就谈到专利申请人的概念,专利申请人的定义就是,对某项发明创造有资格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对于某项发明创造,只有对应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即使是专利代理人办理的专利申请,也是需要获得专利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不然该申请是不被受理的。

成为国家专利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本国申请人

(1)如果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自动享有专利申请权。这个时候,发明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别人,或发明人去世则权利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届时可以将该发明进行专利申请的,就是受让人或继承人了。

(2)如果是职务发明创造的,毫无疑问,按规定该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这里的发明人就没有权限将自己的发明用于专利申请了,除非双方对此签订了其他规定的权利分配合同。

(3)如果发明人不止一个的,彼此都享有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成功后,大家都是专利权人。这种情况下,发明人一般对共同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占有份额需事先合理划分,意见一致后再行处理,以避免发生难解的纠纷,伤了和气、伤了各自的利益。

二、外国申请人资格

如果发明人属于外国公民或外国法人,则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机构的,与以上三条规定的要求一致;

(2)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机构的,如果其所属国同我国有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按互惠和对等原则予以办理。

另外,因为外国公民与法人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转让专利,涉及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特殊性,办理的专利申请应当委托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办理机构,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