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高新认定补贴条件、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项目补贴申报指南——创业树

一、深圳各区国家高新认定补贴政策如下:

1、市里的补贴:首次认定5万 重新认定3万

2、区里的补贴:龙华区、宝安区、罗湖区、光明区、坪山区、盐田区各30万,龙岗区、福田区、大鹏新区各20万,南山区10万。

复审补贴:坪山区20万(市级高新5万),龙华区20万,宝安区10万,龙岗区10万,福田区5万。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80W(100%配套),宝安区48W(20%配套),光明新区55W(区每年补贴3W)其他区域均40W。

(三)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龙华区、罗湖区、光明区、坪山区、盐田区各30万,龙岗区、福田区各20万,宝安区、南山区各10万。

复审补贴:坪山区20万(市级高新5万),龙华区、龙岗区10万,福田区5万。

(七)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PS:深圳市近期可申报市区级政策汇编

一、科创委

项目名称:2018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截至日期:8月25日--9月25日

申报对象: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项目名称:2018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截至日期:

第一批:

4月25日--5月31日(已截止)

第二批:

6月15日--7月14日(已截止)

第三批(仅限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8月25日--9月25日

申报对象:2015年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项目名称: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截至日期:常年申报

补贴标准:最高2000万元

申报对象:项目拟入驻深圳市高新技术园区或者参加用地招拍挂等事项

项目名称:2019年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项目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截至日期:常年申报

补贴标准:最高1000万元

申报对象:

1.电子信息领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信息安全、5G和核心芯片、量子信息与通信、第三代半导体;

2.生物科技领域:重大新药创制、健康保障、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理、生物育种、海洋生态技术和公共安全;

3.材料能源领域:石墨烯、材料基因工程、高性能先进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和高效节能;

4.智能装备领域:医疗器械、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航空航天和海工装备。

二、经信委

项目名称:2019年度会展业扶持计划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9年1月25日

补贴标准:最高200万

申报对象:

(一)在深圳市举办、符合规定条件的展会项目。

资助申报主体须是展会或国际会议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主办项目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

(二)在深圳市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的场租。

在深圳市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由展馆运营单位向市经贸信息委提出申请。

(三)深圳市组展承办单位组织深圳企业参加的市外国内展会。

1、项目承办单位应为具备法人资格的、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组团展位数应为15个以上(含15个)标准展位或组团展位面积为135平方米以上(含135平方米);

3、参展企业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参展展品须为深圳制造的产品;

4、展会项目及承办单位均由市经贸信息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选定。

项目名称:在深圳市举办、符合规定条件的展会项目补贴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9年1月25日

补贴标准:最高200万

申报对象:资助申报主体须是展会或国际会议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主办项目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

项目名称:在深圳市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场租补贴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9年1月25日

补贴标准:最高2元/平米

申报对象:在深圳市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由展馆运营单位向市经贸信息委提出申请(无行业限制)。

项目名称:深圳市组展承办单位组织深圳企业参加的市外国内展会补贴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9年1月25日

补贴标准:最高15000/展台

申报对象:

1.项目承办单位应为具备法人资格的、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组团展位数应为15个以上(含15个)标准展位或组团展位面积为135平方米以上(含135平方米);

3.参展企业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参展展品须为深圳制造的产品;

4.展会项目及承办单位均由市经贸信息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选定。

项目名称:2019年外贸优质增长扶持计划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10日

补贴标准:最高3000万

申报对象: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并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还应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3.自主向保险机构投保短期(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已缴纳保费并已取得保费发票;

项目名称: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10日

补贴标准:最高2000万

申报对象:上一年度完成智能化改造投资额(不含可抵扣税款)达到500万元;

项目名称: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重大项目奖补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10日

补贴标准:最高5000万

申报对象: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额可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

项目名称: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产业链垂直整合项目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10日

补贴标准:最高1500万

申报对象:

1、牵头单位为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牵头单位与配套企业联合申报;

2、参链企业不少于3个(含3个),采用一家牵头、多家协作的组织形式,协作单位不少于2家,牵头单位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3、全链条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4、在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不少于20%;

项目名称: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改造投融资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10日

补贴标准:最高500万

申报对象:

1、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期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贷款合同明确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不予计息;

2、融资租赁项目起租时间于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租赁公司须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

项目名称:2018年度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10日

补贴标准:最高5000万

申报对象:

1、申报单位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申报单位为同一主体;

2、所报项目与申报单位所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建设内容一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公告、资金使用公告及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能明确反映出所筹资金与申报项目直接对应)。

项目名称:2018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认定

主管部门:市经贸信息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30日

申报对象:

1、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的展会;

2、展期不超过两周,定期举办过三届以上(往届举办地不限于深圳,从第四届开始方可申请);

3、展览净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

三、发改委

项目名称:深圳市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扶持计划

主管部门:市发改委

截至日期:2018年8月13日

资助标准:最高1000万

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单位拥有为创客提供公共服务的专职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2、项目申报单位近两年为创客团队、初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案例不少于20个。

四、人社局

项目名称: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日常经费补助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

截至日期:常年

补贴标准:最高80万

申报对象: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及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核准备案并已完成开题考核的

项目名称: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

截至日期:常年

补贴标准:最高500万

申报对象: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项目名称: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

截至日期:常年

补贴标准:最高600万

申报对象: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项目名称: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

截至日期:常年

补贴标准:最高300万

申报对象: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优秀人才

项目名称: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

截至日期:常年

申报对象: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者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项目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引进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社局

截至日期:常年

申报对象: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者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3.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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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深圳常报项目截止时间

1、创业资助项目:2018年01月12日—2018年02月23日

2、创客创业资助:2018年01月26日—2018年03月16日

3、国家高新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4、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第三批:2018年08月14日—2018年09月14日

5、国家高新培育入库:

第一批: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第二批: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6、研究开发资助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7、国家高新培育项目: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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