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福建省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方向一:
方向二:
方向三:
1.平台化设计。以高水平高效率的轻量化设计、并行设计、敏捷设计、交互设计和基于模型的设计等路径,着力破解传统设计方式中存在的单线程、慢反馈、低时效、长周期、高成本、设计与生产装配脱节、协同修订困难等问题。
2.智能化制造。加大智能硬件和控制系统投入,推进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加速生产制造全过程数据连接,优化订单、物料、生产执行、检测、仓储等环节决策能力,提升生产效率、品质。
3.数字化管理。打通设计、生产、销售、消费等核心数据链,发展数字孪生技术,基于数据优化,升级企业经营管理新模式,提升市场预测、客户需求分析和精益制造能力。
4.个性化定制。运用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合理挖掘、充分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增强用户参与度和线上线下协同,打造柔性化生产体系,实现订单排产高效匹配、供需精准对接,推动以客户为中心的生产方式变革。
5.网络化协同。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合作伙伴共享客户、订单、原材料、物流、仓储、产能等信息,促进网络化协同设计、协同生产和协同服务。
6.服务化延伸。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开展研发设计、设备状态预警和故障诊断、设备融资租赁、产品远程装配和运维、区块链溯源、客户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生产性金融、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化新模式,打造“平台+产品+服务”新业态。
7.5G全连接工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2〕23号)要求,利用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打造新型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形成生产单元广泛连接、信息(IT)运营(OT)深度融合、数据要素充分利用、创新应用高效赋能的先进工厂。
方向四:
方向五: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在辖区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类
申报主体包括工业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1.创新性:平台具备相应的基础技术能力、资源管理能力、应用服务能力、投入产出能力及应用服务效果。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具备工业大数据处理、工业机理模型和微服务开发部署、工业APP创新能力,拥有自主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实施多个典型应用场景,形成生产管理、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质量管控等解决方案;部署数据安全防护功能模块或组件。
2.有效性:省级示范平台连接服务企业超过100家,或连接服务产品、设备1万套(件)以上。支持省级以上平台持续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年度新增连接和有效服务企业数达到100家(含)以上的予以分档支持。
3.示范性:在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形成成熟的运营服务模式,平台企业自身具备较强的成长潜力,有较强的借鉴价值。
(二)标杆企业类
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
1.创新性: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在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工业数据安全和5G+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具有比较先进的创新应用内容。
2.有效性:与新技术应用前相比,用户在以下方面形成至少一项比较明显的成效,包括生产效率提高、运营成本降低、产品研制周期缩短、产品不良率降低、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能源利用率提高等。
3.示范性:项目已经建成,具备比较成熟的实践应用场景,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投入产出比合理,对行业具有较好的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安全性。申报主体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领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政策标准,建立落实本行业类别级别相适应的工业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具备较强的安全防护能力,项目建设应用的平台、设备、软件、控制系统等应符合基本的安全防护要求。
(三)标识解析类
申报主体为辖区内标识解析建设运营单位,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1.创新性:标识解析应当支持数据智能关联,在相关行业开展设备运维管理、生产管控、供应链管理、产业链协同、产品追溯等创新应用,具备业务串联集成增值服务能力。
2.有效性:二级节点注册工业企业数应当超300家,标识注册量超3000万,解析量超1亿次。具备工业企业成熟服务案例。
3.示范性:标识应用解决行业存在的痛点难点,应用模式能够复制推广到相关行业领域,有较强的借鉴价值。
三、报送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报送《福建省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1),填报信息应真实可靠、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二)各地工信部门应对所有标杆企业类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把关,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取数字化应用场景多、应用效果好、具有示范推广性的项目,排序推荐报送我厅。
(三)数字化标杆企业各地推荐数量:福州、厦门各10个,泉州15个,漳州7个,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5个;工业数据安全标杆企业各地推荐数量:福州、厦门、泉州各5个,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各3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数量自行确定。
(四)各地工信部门要做好材料审核,出具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孙 哲 0591-87430181
黄 剑(工业数据安全标杆企业) 0591-87839441
邮 箱:fjsgxtxxh@gxt.fujian.gov.cn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302室
附件:1.福建省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书
2.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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