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6月营业性演出奖励
2023-06-13 14: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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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2023年1-6月期间在我市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二、扶持内容:
1.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500张的,每场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2.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每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3.单场演出售票不低于8000张的,每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性演出批文;
5.演出合同;
6.演出活动在本市的完税凭证;
7.票务系统出具的票务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每份需加盖公章。
四、咨询电话:
创业树全国热线:400-6316-883。
五、申报指南:
1.提交申请。各申请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厦门市演艺协会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碧云,联系电话: 13696981818)
2.材料审核。市演艺协会汇总材料后报市文旅局审核(联系人:林滢峰,联系电话:0592-5372282)。
3.社会公示。市文旅局向社会公示审核情况。
4.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单位开具收款收据,由市文旅局核拨奖励资金。
六、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