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0亿元稳岗资金已直达企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12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超过30亿元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下一步,还将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加快数据比对、加快资金发放,推动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在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
据俞家栋介绍,这次政策充分考虑了环境变化和形势需要,对稳岗无返还政策做了两方面的优化。
第一,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第二,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发生后,各地主动升级经办服务,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本次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努力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
“目前,大部分地方已经完成了数据比对工作,很多省份已经完成了首轮发放,超过30亿元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加快数据比对、加快资金发放,推动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俞家栋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表示,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是此次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一揽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测算,上述缓缴费款政策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增加800多亿元的现金流,对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稳定就业、共渡难关,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缓缴社保费会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回应称,可以肯定地说,不会影响。
桂桢进一步表示,文件明确规定了五个不影响: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在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同样不影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比较多,基金支付压力大。目前失业保险基金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对此,俞家栋表示,近年来,得益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增就业稳步增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多,目前失业保险基金具备一定规模的累计结余,总体运行平稳,具备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能力。
俞家栋说,为了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可持续,还将持续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基金运行监测,指导各地密切关注基金的运行状况,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协调,及时调整基金的支出结构,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确保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二是加快基金省级统筹,针对省、市、县不同层次统筹地区并存实际,加快推进基金的省级统收统支,更好解决基金结余分布不均衡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增强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三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着力完善待遇申领信息化比对核查系统,严防基金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急钱”。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