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

摘要
面向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等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通过备案的企业可享受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相关税收政策支持。
主要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等。

二、备案企业条件
  (一)一类企业
  一类企业的备案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即符合下列条件:
  1. 上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2.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 上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4. 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5.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德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二)二类企业
  不符合一类企业备案条件的,符合下列条件可备案为二类企业:
  1. 高新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2. 规模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1500万以上,且相关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3. 创新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产品(技术)获得省级以上创新荣誉证书的,或产品(技术)入选市级专精特新名单的,且相关营收占企业总营收30%以上的企业。
  4. 动漫企业:数字内容和衍生品收入占企业总营收50%以上的企业。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材料:
  (一)一类企业: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年审)申请表》(点击下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企业员工花名册及岗位分布图(附件3),市税务局提供的上年度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格:A000000基础信息表、A100000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5. 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须含《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
  6. 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或技术服务列表,提供至少一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7. 企业开发软、硬件环境证明材料(开发环境、设备、软件授权照片等);
  8. 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按时填报统计数据的截图;(平台网址:http://xmit.xmsia.cn:81,尚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并每月及时报送数据。截图示例见附件,点击下载)

  (二)二类企业
  1.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申请表》(点击下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须含《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动漫企业的,须有数字内容和衍生品收入归集表);
  4. 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或技术服务列表,提供至少一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5. 企业开发软、硬件环境证明材料(开发环境、设备、软件授权照片等);
  6. 厦门软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按时填报统计数据的截图;(平台网址:http://xmit.xmsia.cn:81,尚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并每月及时报送数据。截图示例见,点击下载)
  7. 除了上述材料,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属于创新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创新荣誉证书,或产品(技术)入选市级专精特新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 企业将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年审)申请表》word格式)及纸质材料(胶装、盖章)一份报送受理机构进行初审。材料请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
  2. 初审合格的,由受理机构提交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通过评审的,将在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市工信局将印发通知,公布备案企业名单。
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长期受理,每季度集中评审一次。
  (二)有效期限:备案通过后2年内有效,期满后年审。
  (三)办理流程:
  1. 企业将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年审)申请表》word格式)及纸质材料(胶装、盖章)一份报送受理机构进行初审。材料请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
  2. 初审合格的,由受理机构提交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通过评审的,将在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市工信局将印发通知,公布备案企业名单。
  (四)财务审计机构:
  建议选择政府部门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推荐名单。
  (五)受理机构:
  市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人:周晓瑜、吕佳琪
  联系电话:2136048、2031328
  电子邮箱:mail@xmsia.cn
  地址: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六)主管部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数字经济发展处)
  地址:市政府大院东楼803室
  电话:2896587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