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

摘要
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国高、市高、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为企业提供科技信用贷款扶持、科技担保贷款扶持、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扶持、科技保险补贴四种信贷扶持补贴政策。
主要申报条件

  申请主体应当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体为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且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第四项科技保险补贴的申请主体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但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 和“双百计划”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人才必须是企业原始股东且股权比例大于20%); 

  2.当年度资格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3.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

支持方式

1.科技信用贷款扶持:单家企业最高500万元,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的30%予以补贴,享受科技信用贷款扶持累计最多不超过5年;

2.科技担保贷款扶持:单家企业最高2000万元,企业按照不高于担保金额1%费率支付担保费,其余由市财政科技经费补助,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的20%予以补贴,享受科技担保贷款扶持累计最多不超过5年;

3.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扶持: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的30%予以补贴,享受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扶持累计最多不超过5年;

4.科技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保相关科技保险,市科技局给予40%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全部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及方式

1.科技信用贷款: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厦门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网址:www.xmkjjr.com),并注册企业帐号,补录相关企业信息,根据系统授信模型计算贷款额度,在平台上向科技信用贷款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经合作银行审核确认后发放科技信用贷款。

2.科技担保贷款: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直接向科技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申请,经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确认后发放科技担保贷款。

3.科技保证保险贷款:企业购买科技合作保险机构的贷款保证保险,同时向科技合作银行申请无固定资产抵押的信用贷款,经合作保险机构和合作银行确认后发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

 4.科技保险: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①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②保险合同和发票;③符合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④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盖章;联系方式:2051277。)

 

  科技合作金融机构:

  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福建金海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信息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火炬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