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
- 摘要
申请主体应当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体为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且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第四项科技保险补贴的申请主体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但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 和“双百计划”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人才必须是企业原始股东且股权比例大于20%);
2.当年度资格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3.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
1.科技信用贷款扶持:单家企业最高500万元,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的30%予以补贴,享受科技信用贷款扶持累计最多不超过5年;
2.科技担保贷款扶持:单家企业最高2000万元,企业按照不高于担保金额1%费率支付担保费,其余由市财政科技经费补助,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的20%予以补贴,享受科技担保贷款扶持累计最多不超过5年;
3.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扶持: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利息补贴按企业实缴利息的30%予以补贴,享受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扶持累计最多不超过5年;
4.科技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保相关科技保险,市科技局给予40%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全部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科技信用贷款: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厦门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网址:www.xmkjjr.com),并注册企业帐号,补录相关企业信息,根据系统授信模型计算贷款额度,在平台上向科技信用贷款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经合作银行审核确认后发放科技信用贷款。
2.科技担保贷款: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直接向科技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申请,经合作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确认后发放科技担保贷款。
3.科技保证保险贷款:企业购买科技合作保险机构的贷款保证保险,同时向科技合作银行申请无固定资产抵押的信用贷款,经合作保险机构和合作银行确认后发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
4.科技保险: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①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②保险合同和发票;③符合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④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盖章;联系方式:2051277。)
科技合作金融机构:
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福建金海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信息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火炬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