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和火炬两区联合扶持政策

摘要
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业企业通过企业行业领域认定后可申报贡献奖励、装修补贴、发展奖励、人才奖励与补贴、研发补贴、人才培训补贴、参展补贴等政策扶持。
主要申报条件
一、企业行业领域认定申报
  (一)认定条件
  1.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以下之一:
  (1)厦门软件园三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备案或统计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行业领域须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2)数字文创;(3)电子商务;(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5)集成电路设计;(6)移动互联;(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9)数字服务;(10)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
  3.已纳统“软件业”的企业可免申报行业领域认定。
  (二)温馨提示
  2022年度申报本政策条款(贡献奖励、装修补贴、发展奖励、人才奖励与补贴、研发补贴、人才培训补贴、参展补贴)的企业须通过行业领域认定,未通过行业领域认定的企业不能申报《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修订)》(集府规〔2020〕2号),请意向申报政策的企业根据要求做好行业领域认定工作。免申报行业领域认定的企业除外。

二、政策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
  1.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软件园三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数字文创:数字内容制作与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化文学、影视、音乐等多媒体平台、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应用计算机辅助的广告设计、建筑设计、装修设计和工业设计类企业。
  (3)电子商务:自主开发的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与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物联网传感技术与传感器、物联网网络与传输、物联网应用与平台;工业自动化、智能设备;机器人设计与研发、智能服务等。
  (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归集与分析、数据的终端与应用;云储存、云计算、云安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运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等。
  (9)数字服务: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服务出口。
  (10)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金融、法律、会计、人才、咨询、知识产权、技术服务。
  3.申报企业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积极配合园区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二)温馨提示
  1.2021年申领过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不可重复申领本政策的人才奖励与补贴。
  2.2022年申请本政策的人才奖励与补贴,与市工信局的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生活补贴重复,请择优申请享受。
  3.2022年申请本政策的人才奖励与补贴,在符合政策条件情况下,可同时申领集美区出台的人才租房政策。
  4.企业申报人才奖励与补贴期间和审核名单公示期间,申请的人才仍需在职在岗(以缴交社保数据为准)。
  5.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本政策涉及的人才奖励与补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发放参照之前的政策补贴,由企业完成代扣代缴工作。
  6. 根据两区政策文件中(四)人才奖励与补贴条款,如获批通过,资金将拨付到企业,企业须在资金到账后两个月内拨转至相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况上报。
  7.申报展厅装修补贴的企业须承担园区政务接待职能。
  8.企业如已享受市、区级其他单位参展补贴项目的,不予重复享受。
  9.软件园三期企业可添加“2022年两区政策申报QQ服务群”,群号:877013378,添加时请注明企业名称、楼号单元。
支持方式
贡献奖励
  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下同)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自当年起五年内,前两年按照企业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6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照企业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30%给予奖励,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自第二年起后四年,企业出现某一年度年营业收入总额未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

 装修补贴
  1.入驻装修补贴。经入园审核且已装修入驻办公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实际装修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购房企业须在交房之日起一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向软件园三期房产管理方(信息集团)租房的企业,须在交房之日起半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向购房企业租房的企业,须在信息集团交房给购房企业一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同一研发办公场所只能给予一次补贴。
  2.展厅装修补贴。企业在2019年(含)及以后自建以信息化产品及服务展示为主的展厅面积达300平方米(含)以上,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装修的实际费用。每家企业仅可补贴一次,且仅补贴一个展厅。

 发展奖励
  申请企业须纳入国家统计局平台填报数据,统计关系归属集美区或火炬高新区。
  1.入统奖励。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第二年营业收入或产值继续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单家企业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增长奖励。对以下两类企业的营业收入或产值增量部分进行奖励:(1)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高于3000万元(含)低于1亿元,且同比增长大于25%(含);(2)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高于1亿元(含),且同比增长大于20%(含)。奖励额度为企业营业收入或产值增量的5‰,每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对上一年度新注册在集美区软件园三期的企业,营业收入或产值同比增长按100%计算。

人才奖励与补贴
  1.高级人才奖励。对企业所聘用的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40万元(含)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按其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2.骨干人才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25万元(含)低于40万元的骨干人才,给予每月3500元的生活补贴。
  3.产业人才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15万元(含)低于25万元的产业人才,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
  4.新员工补贴。对企业聘用的来厦门就业且毕业未满三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
  同一人才同一时间最多仅能享受以上四条中的一条,且不与集美区、火炬高新区人才政策重复享受(含区级承担部分资金的上级扶持政策)。上述1、2、3、4条获得奖励年度累计不超过三个自然年度。申请月份不足12个月的,按一个自然年度计算。
  上述第1、2、3条,每家企业当年获得高级人才、骨干人才和产业人才三条人才奖励和补贴的总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中所有员工个人所得税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合计。相关奖励和补贴由企业于次年集中申报一次。如获批通过,资金将拨付到企业,企业须在资金到账后两个月内拨转至相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拨转情况上报。
  上述第4条新员工补贴中“来厦门就业”以医社保缴交记录作为判断依据,由企业于次年集中申报一次,补贴直接拨付到员工账户。

  研发补贴
  鼓励成长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高于10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2%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缴纳税收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30%,且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税收计算项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且不含企业的免抵退部分。企业可同时享受本条款与市级研发补贴政策。

  人才培训补贴
  鼓励针对软件园三期的企业和员工开展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根据员工上一年度取得的证书以及能力提升情况,按培训费用的80%进行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证书的认定:(1)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和信息服务类中高级证书;(2)经考试取得的IT行业认可的中高级证书;(3)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或具有专业认证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中高级软件和信息服务类相关培训证书。

 参展补贴
  1.企业上一年度参加国外或国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的80%予以补贴。单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2.企业上一年度举办各类全国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专业展会、论坛、比赛等活动的,按照场地租金的50%予以补贴,单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如已享受市、区级其他单位参展补贴项目的,不予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企业行业领域认定受理时间
  (一)受理时间
  2022年将开放两批次行业领域认定,具体如下:
  1.第一批:自2022年2月23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申报时间2022年3月9日17:00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认定申报。
  2.第二批(第一批认定审核通过的企业无需再认定):自2022年6月17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17:00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认定申报。
  (二)办理流程
  1.登陆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点击“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第一批行业领域认定”,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2.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认定申报承诺书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二、政策项目申报
  (一)受理时间
  2022年将开放两批次政策项目申报,每个政策项目本年度只开放一次申报,具体如下:
  1.第一批申报项目:人才奖励与补贴(新员工补贴)、装修补贴(入驻装修补贴、展厅装修补贴)、发展奖励(入统奖励、增长奖励)、人才培训补贴、参展补贴(参展补贴、办展补贴),自2022年3月18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申报时间2022年4月8日17:00止。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报。请意向申报的企业及时做好第一批行业领域认定工作,并按时间进行申报。
  其中,纳统归属火炬的工业企业及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业的企业,本年度入统奖励和新员工补贴实行“免申即享”政策,请收到短信通知的限上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及时下载收据及承诺函并按要求完成提交。
  2.第二批申报项目:贡献奖励、人才奖励与补贴(高级人才、骨干人才、产业人才)、研发补贴,受理时间以申报通知发布为准。
  (二)办理流程
  1.经行业领域认定通过的企业和符合“免申即享”的企业登陆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点击“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的扶持政策项目,并根据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材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三)网申所需材料
  ➢人才奖励与补贴(新员工补贴)
  1.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由员工自行拍照上传)。
  2.人员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员工自行拍照上传)。
  3.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装修补贴(入驻装修补贴、展厅装修补贴)
  1.购房(含自建)企业:办公或展厅用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其中自建企业提供《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2.租房企业提供:办公或展厅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发票复印件。
  3.购房(含自建)企业和租房企业均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装修合同、装修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其中购房企业和租房企业还需提供由信息集团出具的交房通知书或业主的竣工备案通知书。
  4.办公场所或展厅照片4张(不同角度)。
  5.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发展奖励(入统奖励、增长奖励)
  1.由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科技局近2年内认可的或近2年内进入全国百强的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中若无法体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还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2.申请营业收入增长奖励的企业,需增加提供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原件。
  3.企业上一年度国家统计平台数据截图(年报及最新月报截图,申报时需仍在库),申请增长奖励的企业还需增加提供前一年度的国家统计平台数据截图(年报及最新月报截图,申报时需仍在库)。
  4.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人才培训补贴
  1.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
  2.人员通过培训后取得的证书复印件。
  3.通过厦门市外培训机构获得证书的还需提供机构的认证资质证明。
  4.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参展补贴
  1.展位确认函复印件或展位现场照片4张(不同角度)。
  2.展位费缴费发票复印件。
  3.展位费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4.展位租赁合同(合同甲方和收款单位必须是主办单位委托或授权的机构)。
  5.参加国外展会的企业需提交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及汇率换算相关佐证材料。
  6.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办展补贴
  1.举办相关活动的公告、通知或安排。
  2.活动现场照片4张(不同角度)。
  3.场地租金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4.场地租赁合同。
  5.承诺书(申报信息填写后,下载打印签字盖章上传)。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银行打印)。
  (四)书面材料提交
  1.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短信通知后,下载申报材料(须从i企宝系统下载打印后盖章),纸质胶装,一式两份。若企业同时申报多项政策,每项材料用彩页隔开。
  2.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建议双面打印),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收据需下载打印,并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无需装订。
  4.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B16栋1楼)创+驿站“政务小站”。
联系方式
  1.创新软件园三期B16栋创+驿站:0592-5953911
  联系人:罗小姐、郭小姐

  2.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软件处:0592-5380972
  联系人:周先生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3.集美区工信局:0592-6223263
  联系人:张小姐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