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餐饮企业营收奖励资金

摘要
对工商注册和税收关系均在海沧区且营收达到一定条件的餐饮企业,按营收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主要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和税收关系均在海沧区的餐饮企业。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企业无重大、突发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支持方式
  对营收达到一定条件的餐饮业企业,按营收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对2021年10月至12月营收合计达50万元的,可按该阶段营收先行予以奖励;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营收合计达100万元的,按该阶段营收总额应兑现的奖励予以补足。

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餐饮企业营收奖励资金申请审批表;
  4.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章);
  注意事项:(1)企业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企业需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提交的材料要体现企业所属行业及相应营业收入;(4)待申报时间截止后,请各餐饮企业向工信局联系人核实奖励金额,方便后续提交收款收据。
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00),请于申报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或邮寄过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联系方式
  海沧区工信局联系人:郭俊仪,电话:6056639
  邮寄(送达)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1328办公室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