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 用电补助最高可达百万元——厦门2021年第四季度补助措施开始兑现

昨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2021年第四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补助措施开始兑现,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

 

  补助条件分为两类,分别是规上制造业企业和新建项目企业。其中,规上制造业企业须同时符合这些条件: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且产值较2019年第四季度增长10%(含)以上;2021年第四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第四季度增量达20万千瓦时(含)以上,其中“三高”企业增量达10万千瓦时(含)以上。

 

  新建项目企业须符合这些条件: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第四季度工业用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含)以上。

 

  补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第四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其中属于2021年“三高”制造业企业的,按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新建项目,按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每季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季度补助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信息来源:慧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