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资金申报情况公示
2022-03-21 19: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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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资金申报情况公示
为鼓励同安区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批发零售业创新和发展,根据《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措施》(同工信〔2021〕14号)政策规定,经审核,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
公示时间如有异议,请向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工信局联系方式:7558968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同安区促进龙头骨干批发零售企业稳增长资金申报情况表
信息来源:慧企云